①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是否違法
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內,比特幣為非法定貨幣,只能被視作一類虛擬資產。
盡管如此,政府並未明令禁止比特幣的交易行為,但同時也尚未公開鼓勵普通民眾涉足這個領域。
購買或出售比特幣均屬個人決定,且必須由投資人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之全部風險及損失。
② 比特幣是合法的嘛
不違法。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③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買礦機挖比特幣不違法,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比特幣在我國不可直接兌換法定貨幣,不可直接購買商品,但比特幣可作為商品被接受這使用人民幣來購買。這也就是說,比特幣不可作為幣種流通,但也可算作一種商品,購買商品並不觸及我國任何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比特幣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
每當比特幣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時,主流媒體總會請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分析一下比特幣。早先,這些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是不是騙局。而現如今的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能否成為未來的主流貨幣。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幣的通縮特性上。
不少比特幣玩家是被比特幣的不能隨意增發所吸引的。和比特幣玩家的態度截然相反,經濟學家們對比特幣2100萬固定總量的態度兩極分化。
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應該積極調控貨幣總量,用貨幣政策的松緊來為經濟適時的加油或者剎車。因此,他們認為比特幣固定總量貨幣犧牲了可調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通貨緊縮,進而傷害整體經濟。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卻截然相反,他們認為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越少越好,貨幣總量的固定導致的通縮並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是社會進步的標志。
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區塊獎勵,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④ 比特幣賣了一億要交稅么
在中國比特幣交易屬於非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自然也就不需要交稅。但是在美國則不同,雖然購買和持有比特幣無需繳稅。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售出變現、或使用虛擬貨幣購物,則需要繳稅。
比特幣
比特幣目前已在交易所上市,並與美元和美元等世界主要貨幣配對歐元。美國財政部在宣布比特幣相關交易和投資不能被視為非法時,承認比特幣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一開始,比特幣的吸引力部分歸因於它不受監管,可以用於交易以逃避稅收義務。比特幣的虛擬性及其普遍性也使得在跨國交易中更難跟蹤。
此外,世界各地的政府當局很快意識到,比特幣吸引了可能進行非法交易的不法商人進行洗錢業務。
比特幣和稅收
在世界各地,稅務機關都試圖將比特幣的稅收納入法律條例中去。
美國國稅局在對待比特幣的問題上,和其他國家的同行大多持相同觀點。美國國稅局曾表示,比特幣應被視為資產或無形財產,而不是貨幣,因為它不是由中央銀行。比特幣作為一種資產的處理方式使稅收含義更加清晰。
聯邦機構在2019年7月表示,它正在向10000多名納稅人發出警告信,懷疑「可能無法申報收入和繳納虛擬貨幣交易產生的稅款,或者沒有正確申報交易。」它警告說,不正確申報收入可能會導致罰款,利益,甚至刑事起訴。
美國國稅局規定,無論比特幣價值有多小,都必須上報各類比特幣交易。因此,美國。納稅人被要求保存所有購買、出售、投資或使用比特幣支付商品或服務(國稅局認為易貨)的記錄。
⑤ 中國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
2021年11月9日,比特幣突破67000美元,市值超3億美元。
貨幣特徵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⑥ 在國內持有比特幣並進行交易違法嗎
寄語
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在這個投資市場上,大多投資者開始的時候都是抱著賺錢的心態入市,可是虧損的原因日益加重,對賭的心態,不服輸的心態,慢慢滋生。開始為了賺錢做單,後來只為解單做單,丟掉初心,心態怎能平靜下來,這個 社會 一直在淘汰有學歷的人,但是不會淘汰有學習力的人!
持有比特幣並交易違法嗎?
持有或交易比特幣並不違法
在法律層面比特幣在國內其實早有定論,2013年12月關於防範比特幣的風險的通知中明確表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被當做商品,既然是商品無論是否有形在法律上我們都把它稱為物品,既然是物品那買賣和持有虛擬商品都不違法,但是其中的交易風險需要自己承擔, 不禁止但是盈虧自付 。
但是如果使用比特幣來洗錢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那是一定要打擊的,包括現在一些不法分子用USDT來跑分藉助虛擬貨幣進行傳銷活動等,這些都是重點打擊的對象。
比特幣的特性決定了它難以監管
去中心化的特性讓它難以監管,區塊鏈的特性就是如此我們可以知道發生了一筆交易卻不知道誰做了這筆交易,我們常說存在即合理。
比特幣的真實價值
以委內瑞拉為例,委內瑞拉是一個石油國家通過向歐洲亞洲出售石油獲得了巨額財富,靠著石油紅利大行 社會 福利,但是這同樣也埋下了弊端。經濟結構過於單一,在石油普遍低迷的情況下經濟出現了崩盤,他們的法幣玻璃瓦爾出現了 超級通脹。
看看他們的法幣能夠買到的物品
當共識崩塌,即使有國家背書法幣同樣不堪一擊。 面對日益縮水的錢包,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要知道委內瑞拉的政府早就關閉了兌換美金的窗口,也就是說你錢包里的錢今天可以買輛自行車明天就只能買一包紙, 你如果什麼都不做,你的財富將會被掠奪是選擇躺平還是抗爭?
當你了解比特幣,知道如何獲取比特幣後你就有了對抗通脹的武器。實際上很多人,都通過比特幣保住了財富,那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
再看看現在的伊朗,伊朗國內的礦工挖比特幣已經把電力系統弄得不穩了, 國家被迫出來叫停挖礦。
為什麼伊朗這么多人挖比特幣?
其實伊朗的法幣同樣出現貶值嚴重的情況,而且伊朗常年受到制裁可以說比特幣在伊朗絕對是硬通貨。實際上比特幣比很多小國的法幣更具有公信力。
總結
我們必須認識到比特幣是一種波動十分劇烈的資產,就在上周比特幣迎來了最大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回撤。5月21號國家金融改革委員會會議中強調打擊比特幣與交易的條例。其實很多小白,並沒什麼控制風險的思維,他們是一股不可控的力量。 歷史 無數次證明,去中心化的東西是很難徹底封殺的,這就是去中心化的核心競爭力。
看完這篇文章,你對比特幣的看法有什麼改觀嗎?不跟風不盲從。
我們最值得自豪的不在於從不跌倒,而在於每次跌倒之後都爬起來。讓跟隨者與信任者獲利,將是兌現承諾最好的方法,但在這個過程中,悅姐現在肯定也會面對不同行情的挑戰。如果你抱著搏一搏的心態,那麼失敗是必然,穩中求勝一直是悅姐強調的,而如果你想穩中求勝,那就和悅姐好好聊聊!
⑦ 比特幣提現會被銀行查嗎
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
1、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但是絕大多數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務,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在平台擔保下進行交易,即個人在線下轉賬,賣方在交易平台將加密貨幣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數額過大的交易有可能會有洗錢嫌疑從而引起銀行注意,因此不建議單次大量的提現。
2、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單純持有比特幣不違法,一般只允許個體之間相互交易轉讓,只是不允許機構向公眾出售。另外,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法律依據:根據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我國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認為它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且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拓展資料
1、 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2、 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並涉嫌洗錢犯罪;
3、 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
4、 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⑧ 比特幣可以在國內交易嗎為什麼
比特幣可以在國內交易,2017年9月,中國政府關閉了交易平台的充值和提現功能,禁止比特幣交易,但比特幣交易的方式仍然存在。許多國家已經將比特幣合法化,所以交易自然是允許的。他們自然有一些交易平台,所以像幣安這樣的交易平台在爬牆後仍然可以交易。這些都是比較大的知名的交易平台,還有很多其他的平台可以交易。
國家對待普通民眾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通俗的解釋如下:這件事風險很大,每個人都要謹慎參與。如果你做了,你應該自己承擔損失。國家對於普通人能否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是:不鼓勵,不禁止,風險自負。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普通人買賣比特幣是合法的,只要它不是用於非法活動,就是合法的,當然買賣比特幣本身不是一個傳銷騙局。